Alphabet旗下自动驾驶技术公司Waymo周五向法官提出,禁止Uber无人驾驶汽车负责人安东尼·莱万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继续参与这一项目。Waymo表示,最新证据明确表明,Uber“利用Waymo的知识产权,为无人驾驶汽车开发激光雷达设备”。此外,Uber在这起案件中试图“隐瞒”自身的行为,包括藏匿文件和拒绝执行法庭令。
Uber向法庭展示了被称作“Fuji”的激光雷达设计,这种激光雷达的四透镜设计与Waymo的单透镜设计有所不同。莱万多斯基被控从Waymo窃取文件,而文件中包含了Waymo的激光雷达设计。
然而Waymo目前指出,Uber早前一款由莱万多斯基设计的激光雷达传感器侵犯了Waymo的专利权。此外Waymo宣称,Uber通过隐瞒这款设备误导了法庭和原告。
基于此次和此前的证据,Waymo表示,Uber“应当被禁止继续安排莱万多斯基参与其无人驾驶汽车项目”。
Waymo在最初的诉讼中指出,在从Waymo离职并创立自动驾驶卡车创业公司Otto的过程中,莱万多斯基带走了专利文件。Otto随后被Uber收购,并演化成了Uber自主的自动驾驶汽车项目。根据彭博社的报道,负责本案的法官认为,Waymo的证据很有力。
在此次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Waymo提供的证据显示,即使最新“Fuji”传感器的某些元件也与“Waymo设备中的几乎一样”。文件同时质疑了Uber的开发时间表。Uber在这方面的进展太快,因此很可能不是基于独立研究成果。
Uber一名发言人表示,Waymo指控的另一款设备从未进入到原型产品阶段,而Uber已向Waymo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