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各位简单的介绍一下欧盟,欧盟有28个成员国,各位想必已经熟知法国、英国等等,同时我们有欧洲委员会,欧洲委员会负责立法,我这块负责的是汽车立法,同时负责欧盟成员国自动驾驶车辆标准互认。首先跟各位分析一下我们欧盟形式认可是什么,它是标准互认的要求,一个车在一个国家的标准进行认证之后,车可以在其他地方实现标准的互用,1998年在汽车方面已经形成标准互认,2003年形成摩托车的标准互认,2014年商用车进行了标准互认,目前认证上已经非常依赖联合国,过去已经解决了对联合国有关技术规定的严重依赖,目前为止大部分的监管措施还是非常依赖联合国的,通过未来全球的标准互认,希望联合国在促进标准互认方面,尤其是自动驾驶车辆标准互认方面给出更大的贡献。
欧洲在车联网方面,去年5月份我们进行了第三次规章制度的出台,促进移动出行的发展,其中就是一个车联网的发展。在政策支持方面,我们有车联网方面的政策支持,在去年5月份进行了修订,来确保车联网或者自动驾驶汽车能够安全行驶。
我们欧盟的战略是什么?首先我们希望能够实现一个共同的愿景,在使用场景上能设立一些工作,对自动驾驶车辆能够实现应用,战略方面有三大支柱,第一个是在自动驾驶方面我们希望在欧洲开发关键技术和基础设施。第二个战略支柱就是确保自动驾驶和互联出行是安全的。这方面是一个共识,如果说不完全,也没有人会用这项技术。第三个支柱是要解决社会安全,让这个机会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有关于就业率、有关于技术以及相关道德问题,希望自动驾驶技术能够支持社会这方面的发展,我们这个战略大家可以在网上找到,是公开的,图中的网络链接大家就可以回去打开。
接下来跟大家介绍一下三大战略中的第二大支柱,这方面的战略我们在欧洲是怎么做的呢?我们是如何管控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问题,我们使用的是渐进式的办法,之前的演讲人也提到了目前自动驾驶车辆发展还是有很多不确定之处,我们在测试方面要有创新,同时确保创新能够满足安全问题。它有四大方法,首先要更好的对自动驾驶汽车监管,首先要实现大规模的测试,在欧洲实现。现在在欧洲已经落地了很多测试,第二个是要形成自动驾驶汽车管理的指导文件,针对不同自动驾驶车辆的技术,比如说我们现在有非常灵活的指导文件,同时第三点我们要推出新的欧盟法律框架来管理自动驾驶车辆,最后形成新的评估策略,今天早上有演讲人跟各位提到了。我们聚焦于三四级自动驾驶汽车。
首先如何支持大规模测试呢?在欧盟我们已经有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的路线图,从经济上,资金上对其进行大量的支持,同时欧盟的成员国国内也在这方面有大量的资金支持和投入,同时建立了新的欧盟测试平台,来协调整个欧盟测试以及研发之间的联系,以此来促进信息的互通有无,同时促进研发和各个国家不同路线图之间的联系。
接下来是第二个方式,自动驾驶车辆的指导文件,在欧盟的管理框架当中我们已经有相关的议程来促进新技术的发展,我们希望能够在我们的框架当中包含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我们的目标之一就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指导文件促进行业的发展,让他们了解我们的法律框架是什么,我们指导文件是由成员国在2019年2月12日正式达成共识,并且签订,同时也是公开的。有如下8个原则,核心就是如何定义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第一个是系统性能,以及驾驶任务的转换是如何保持安全的,以及最低风险驾驶行为的安全保护,包括事件数据记录器,以及网络安全和安全评估测试,指导文件不细讲了,我想让各位了解我们的工作方式以及我们的工作原则。我们的工作,我们的成员国都是支持并达成共识,未来出现了任何新技术的豁免程序批准都要满足这样的原则。
我们设计的欧盟豁免程序也是我们新的法规框架的一部分,我们没有办法通过这样的豁免程序来认证或者评估智能网联汽车,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法律框架,所以我们也请求欧盟委员会制定新的法规。这个新的法规于2018年5月17日提出的建议,非常高兴告诉大家我们在今年的3月26日达成了共识,2020年年中开始实施,这个法规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推广驾驶辅助系统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应用于避免事故的发生,并且用于保护摧毁道路使用者,另外一部分是涵盖了技术的新发展方向,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
稍微介绍一下细节,可能不是过于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在欧盟对于车道保持系统,对于速度适应系统等等都有相应的措施来进行保护。对于传统车辆相应的测试要求也会同样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一些新的领域,包括认知系统、纵向和横向控制系统、车队的操控系统、网络安全等等,我们在这方面也是要依赖联合国的法规,我们必须要确定我们的工作重点,所以在欧盟委员会层面,我们也会积极推动在我们主要关注点上的法规制定工作的推进。
现在阶段我们需要加紧制定新的法规框架,其中在新的法规要求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新的评估方法,今天上午也有发言人讲到这一点,为什么我们需要新的评估方法呢?是因为跟传统车辆相比,现在的智能网联汽车的逻辑是有明显区别的。我们都用SAE级别划分自动驾驶车辆的等级,这里分两个方面,一个是手动驾驶,也就是驾驶员驾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保证驾驶员不会造成事故,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跟其他道路使用者进行良好的互动。而在自动驾驶模式下,驾驶员不再驾驶汽车,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所以跟传统的手动驾驶是非常不同的。对于自动驾驶系统来说,主要的驾驶任务是由系统来完成的,因此这个系统需要去通过传统车辆针对驾驶员进行的一些测试,所以我们在这个方面有一些新的任务,比如这个系统必须要保证不会导致事故,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跟其他道路使用者互动,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一般来说都是人跟人之间互动,人跟机器之间互动是暂时不能很好适应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需要新的要求。比如系统要跟驾驶员之间进行良好的互动,我们除了传统车辆的要求之外,对于这个系统也有一些新的要求,比如说有风险发生的时候,需要通知驾驶员,提醒驾驶员。
我们需要一个新的评估方法,但是在这方面,之前的发言人已经阐述了很多,我不会再过多的阐述。总之我们需要对于新的风险,新的任务,及一些法规上的明确驾驶人的责任,我们也要推动在联合国层面,对于新的评估方法的讨论与制定。而且这个技术的进展是非常迅速的,今天一些由驾驶员操作的任务,明天可能就会由机器来操作,所以我们这样的评估方法可能是非常复杂的,甚至比车辆本身还要复杂。对于新的评估方法我们需要从比较简单的用力开始着手,从比较简单的用例开始着手国际层面的规则制定,这个工作显然会延续很多年。
之前讲到我们在智能网联汽车方面已经做了哪些工作,联合国层面对于车辆的规则有广泛讨论的,对于交通情况的规则也是有讨论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话题,因为我们显然需要对于车辆的认证有统一的标准,如果车辆在某些地方面临了当地的特殊交通环境,交通情况,我们怎么去应对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交通规则方面也需要进行规则和法规的统一。现在自动驾驶系统开始承担传统上由驾驶员承担的责任,所以在这个方面我们也需要对于这两方面的规则进行更新。
另外我们所谓的型式认证系统和自认证系统这,型式认证系统主要是欧盟,以及中国和日本使用的,在美国他们施行的是自认证系统,制造商不需要在车辆上市之前把车辆带到管理局进行测试认证,而且通过自己的测试进行认证。很多情况下我们看到型式认证系统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和评估来说是比较适用的,有的情况下自认证是比较适合的。我们或许需要结合两个系统开展评估。在讨论软件安全,在讨论网络安全的时候,产品有它自己的生命,所以我们需要确保制造商,在使车辆上市之前能够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车辆上市之前就要开展测试。然而车辆上市之后我们也需要继续保持安全性,在上市之后的检查也是一个必要的补充工具。之前的发言人也讲到,一旦车辆上市之后,我们也需要关注它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保证使用中的安全性,上市之前我们也需要进行型式认证,保证它起码的安全性。这两个系统,型式认证和自认证系统是非常互补的,对于智能网联汽车来说我们需要结合这两个系统来开展,这就是我发言的全部内容,非常感谢大家的聆听,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主持人 文宝忠:感谢Antony Lagrange先生对欧盟自动驾驶车辆批准制度的详细解读,接下来演讲嘉宾来自英国,他制定了英国自动驾驶汽车实验计划,以及英国道路自动驾驶车辆操作规范,并出版了无人驾驶汽车之路,他今天为我们带来的演讲题目是英国自动驾驶战略分析,有请 Ian Yarnold先生。
Ian Yarnold:大家早上好,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尤其让我来到中国,这个越来越重要的国家,我是英国交通部国际车辆标准司的司长,负责车辆标准的制定工作。
首先我想要简单的提醒一下我们自己,我们为什么认为智能网联汽车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各国政府付出了如此多的努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首先就是安全,我们在世界范围内有很多的研究报告都显示人类造成的错误其实是导致了90%的碰撞事故,所以通过自动驾驶我们有机会去纠正人类因素可能导致的交通事故。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将对于极大的减少道路死亡率做出非常大的贡献。
另外一点,也是经常被忽略的一点,对于人们出行的促进作用,现在我们看到在很多的国家,在各个国家,我们其实有一些人群他们是没有办法很好的参与到交通当中的。比如说残疾人士,所以自动驾驶车辆可以更大的促进社会包容性,所以英国也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来促进交通出行方面的社会包容度。在这一方面自动驾驶车辆也给我们提供了绝佳的机会来解决这个社会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效率问题,这可能是一个不太确定的问题,有的人认为自动驾驶可能提高道路网络的效率,也有人认为智能驾驶汽车会增加对于道路网络的使用,使路上的车更多,现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并不确定自动驾驶车辆是否真的会提高道路使用的效率。
除此之外,自动驾驶车辆还能给我们带来生产力的提高,给我们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我们已经看到比如在中国随着技术的发展,经济也有了更大的推动力。而在英国,我们现在也在仅抓技术和工业发展的机遇,我们也制定了我们的工业战略,是2017年底发布的,主要关注于四个领域,不详细介绍了,屏幕上有解释。原则就是产学研在非常密切的合作,真正的找出发掘这方面的潜力和机遇,真正进入到创新的领域,确保我们及早发掘它的利益,确保能够惠及整个社会。
在英国交通部负责的重要一点就是未来移动出行的发展,未来的移动出行是我们花了很大的精力在思考的话题,如何促进未来出行的发展,未来移动出行这个概念一会儿我会讲很多次,它实际上就是人在社会上无缝的从A到B点的行走,我们分为四大步骤或者四大方面,我认为是汽车行业不了解或者不明确未来走向何方的四大方面,我认为也是四大商业模式。在未来我们的交通、社会、人类出行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人们对交通的需求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的交通方式是需要我们谨慎思考的,如果相关的配套设施无法适应发展的潮流,那我们就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我们要问自己这样的问题,未来会不会是基于传统的,比如说自行车和摩托车进行电气化,还是取消汽车形成未来新的驾驶容器,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如何在城市内无缝的促进未来移动出行的发展。
第二点就是电气化,电气化帮助我们从传统的石化燃料转变为电气化燃料,我们要电气化如何以稳定性的方式促进电气化向自动化的过渡,英国有明确的目标,2040年不再生产任何一辆传统单车,这是非常具有战略性的野心,过去几个月各方都在置疑,认为我们应该提前2030年实现这个目标,这就对电池行业和电气化行业造成很大的压力,同时对消费者也提出的购买力的挑战,这就是我们对未来的思考。
第三点就是自动化,希望深入的讲一下,大家在图中看到的概念,之前有演讲人提到,我不再赘述,但是我们聚焦于一点,那就是我们的车辆保险和驾驶员保险,到底是谁来负责这辆车,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之前有车载的数据收录系统,刚才有人讲车载黑匣子,到底是谁做的操作,谁负责车辆的问题,这将会是未来关键的话题。从英国的角度来讲,深度和广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促进自动化发展,希望政府注资,能真正抓住相关的机遇,促进移动出行和自动化的发展。一会儿我会回到管理的问题,现在我想探讨英国政府在投资方面问题,英国政府在投资方面是花了很大的精力来整合行业和机构的发展,英国政府现在已经投入了3亿英镑,未来英国政府还会继续投入1亿英镑左右来促进发展。我谈的费用只是在测试方面,来促进无人驾驶汽车的质量上升。当我们在探讨研发和投资方面,最重要的是通过使用这些钱形成系统化的生态,同时我们测试和主机厂进行密切的合作,我们一个交通部的附属机构,在引领我们英国的创新行业,特别是在自动驾驶汽车方面,无人驾驶汽车方面的测试,这就是我们在线上和线下模拟和实际的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在英国的各个地方。
刚才我说我一会儿会讲法律法规的问题,在2014年我当时带了一个团队,如何在无人驾驶汽车方面促进法律法规的发展,2015年实际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测试行为细则,主要是研究无人驾驶汽车的测试,2015年出台了无人驾驶汽车行为细则这个文件在全球范围内都是比较领先的概念。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文件来提供一个基础或者是一个垫脚石,来促进主机厂在未来测试无人驾驶汽车的时候有章可循,我们在2019年初期发布了新的无人驾驶汽车测试行为细则,细则当中新的修订版,包括研习的旧版本内容,包括无人驾驶车辆测试不经过许可就可以在英国上路,比如要确保无人驾驶测试的安全,要有相关的汽车保险。现在我们也强调了,我们希望主机厂、整车厂和相关的测试人员要确保在测试无人驾驶车辆的时候首要的要义是要确保车辆安全,在半自动或全自动的环境下确保它的安全。
测试之前虽然可以不经许可,但是透明性非常重要,什么是透明性?也就是在测试的时候要与当地相关机构,你要告诉他们相关的利益相关方,你要在这里进行测试,你要做什么事情,让当地的社区融合到你的测试当中,整个社会融入到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我们希望通过这种透明度形成共同的理解,达成共同的共识。第三点无人驾驶测试机构要在项目筹备期之前就要进行测试,和当地相关的机构进行合作。
驾驶这方面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驾驶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在未来不明确的就是驾驶这个功能,未来会遇到什么样的管理和监管,在我们英国交通部,对驾驶人车主的职责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在无人驾驶汽车的时候,汽车技术是一方面,驾驶是另外一方面,在英国的法律框架当中我们要包含这来点才算得上全面,1990年的时候,上路开车主要的责任在车主身上,这是在英国的实施,但是这种旧观点需要发生变化,现在我们要改变自己的变化,一个更加战略的方式,通过机构的合作与英国政府合作,我们现在在英国有一个法律委员会,我们在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都有这样的委员会,现在正在进行深远的审查,希望到未来2020年实现所有机构法律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框架可以支持车主和法律的规定,我们要管理汽车车辆,马上会出台另外一份文件,保证自动驾驶车辆融入到公共交通网络当中,这个项目将会在2021-2022年正式落地。
之前听到了很多国际标准互认,也非常相信国际标准互认是未来自动驾驶车辆的必经之路,但是如果我们无法和整机厂联合起来,我们就无法实现这一点,比如和最重要的机构,就是联合国经济委员会,它是引领整个项目的重中之重,之前有同事也提到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这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就不再赘述了。另外一点,之前也提到过,评估自动驾驶车辆的自动程度是非常复杂的一项工作。不仅仅是关于转向系统,当我们进行转向时,我们做出决策的过程,这是一个繁杂的过程。我们又回到了驾驶和技术,这是一体两面的问题,对我们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千万不要低估这两点,我们必须直面这种挑战,别无他法。
另外想强调的一点,我们现在技术已经成熟了,问题是怎么应用这项技术,另外一点是不要措施机遇帮助我们评估车辆,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技术在汽车方面形成创新,同时也可以在测试汽车方面形成创新。从行业角度来讲,我们不能使用老办法进行测试,如同我们不能用老办法测试传统车的转向和制动,来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转向和制动。之前提到我们的驾驶场景非常多,我们要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测试,在不同的驾驶环境当中,但是不能在每个场景中独立出来,我们需要谨慎的思考,如果有一个非常好的方式来整合性的测试,在英国已经有这样的项目,主要聚焦于一个大的数据库,整合性的测试自动驾驶汽车,有点像另外一个德国的项目。希望把监管方和行业利益相关方整合在一起,在测试方面。我认为在测试方面我们希望不同的机构能够整合起来,因为我们希望能够进行跨部门的合作,同时我们希望这个测试既可以测试正常的无人驾驶汽车,同时也可以测试出现故障的无人驾驶汽车,我们不希望重复劳作,而且我们也要推行跨区域的合作,比如在欧洲,大家知道我们在英国是靠道路左边行驶的,跟欧洲大陆不同,所以会有一些差别。我们需要保证自动驾驶汽车从一个区域或者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进入另外一个地区的时候,可以适应不同地方的交通规则和法规。
这一张PPT对一些同事是比较熟悉的,这个是针对制造商的一页PPT,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一些程度上不是非常认同这上面的内容,之后我明白这样的方法是我们应对自动驾驶车辆评估的一个方法,分为三个方面,一个是实体的认证测试,一个是真实世界的驾驶测试,还有就是审计。
在审计方面,非常重要的是审核,对于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来说我们必须要理解怎么才是最好的方式,来去评估自动驾驶汽车,欧盟有车辆排放的新的评估法规,新的评估方法涉及大量的文本,需要相应的人员去阅读,这是非常复杂的,非常麻烦的,所以我想在有一些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模拟或者仿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我们需要一个比较科学的验证方法进行模拟或者仿真。
我们也需要一个国际的数据库,对于英国来说,我们认为要建立这样一个国际化的数据库,我们可以从UECE开始着手,比如基于UECE这个数据库,建立一个针对汽车的数据库,为各国的监管方提供政策工具,并且提供一个保障,让我们知道自动驾驶汽车的用况、用力是什么样子的。我相信各国监管机构,以及技术服务方需要经过大量的学习过程,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学习曲线才能真正的理解自动驾驶汽车。而这样一个国际性的数据库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充分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对车辆进行监管,了解相应的用况用力。
时间比较紧张,我不会详细介绍这张PPT,这是我们MUSICC的路线图,目标是2020年制定完这个法规,可能有的人会认为这个目标过于宏大了,如果我们不设立这种宏大的目标,我们没有办法及时制定出这个法规。
最后一张PPT是关于合作的,对于监管机构来说,我们没有办法独立完成这项工作,我们需要彼此合作,我们需要分享彼此的经验。刚才讲型式认证和自认证的区别,我们有在日内瓦达成的一项协议,无论我们在这个方面达成什么样的进展,我们都需要达成一个国际性的协议,所有人都认可的协议,我们必须要往前推进这项工作,这方面英国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这位德国同事是UECE的工作组主席,大力的推动这方面的工作,再次感谢主办方给我这个机会,来会议上做发言,如果大家有问题,我也非常高兴能够在午休的时候回答大家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