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披露:为大力推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及应用,指导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工作,我们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其中的我们包含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 海 市 公 安 局、上 海 市 交 通 委 员 会。《高工智能汽车》查询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及政府网站,发现这条信息并未出现,但从一些网站上已经可以下载得到文件。

 

《高工智能汽车》从业内人士了解到,正式的文件还未颁布,而时间点也就在这两天,网上流出的文件是讨论稿,并不是标准稿,不过大体上相同。


此次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跟北京市交委颁布的《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类似,但两个文件中也会有些不同。


1、第三方机构的确定与否


上海:


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受推进工作小组委托作为第三方机构,受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主体提出的测试申请….


北京:


由联席工作小组授权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授权机构”),负责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全过程监管,


点评:

北京的第三方机构未确定,而上海的已经确定。


2、对测试驾驶人的资格条件


上海: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三)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

(五)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记录;

(六)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北京:


测试主体应与测试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测试驾驶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酒驾、 毒驾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交通安全心理学等安全驾驶知识;并充分了解自动驾驶系统技术体系、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结构及自动驾驶测试系统等相关知识。


点评:

上海的要求详细,北京的相对简要,但多了驾驶员对自动驾驶系统认识熟悉度的要求以及与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3、测试车辆的要求


上海:


(二)满足对应车辆类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强制性检验项目要求;对因实现自动驾驶功能而无法满足强制性检验要求的个别项目,测试主体需证明其未降低车辆安全性能;

(四)具备车辆状态在线监控功能,能够实时回传下列第1、2、3项数据信息,能够自动记录和存储在车辆事故或者失效状况发生前至少90秒的下列数据信息:

1.车辆控制模式;

2.车辆位置;

3.车辆速度、加速度等;

4.环境感知与响应状态;

5.车辆灯光、信号实时状态;

6.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

7.测试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

8.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

9.车辆故障情况。

(六)在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封闭测试区内,按照测试评价规程进行相应测试项目的实车试验,每个测试项目有效试验次数不少于30次,测试结果达标率不小于90%;

(七)对于搭载相同功能自动驾驶系统的相同测试车辆申请相同道路测试项目,无须重复进行相同的实车试验。


北京:


测试车辆应安装数据记录装置,在测试车辆发生碰撞或失控等状况时,能够记录至少事件发生前六十秒至停车时间段内的相关数据。


测试主体应在管理机构认可的封闭测试场中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过不少于规定里程与规定场景的测试


点评:

对具体车辆状态信息,测试规范有不同的规则。


4、测试道路


上海:


推进工作小组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选择若干典型道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定期公开测试道路路段信息。


北京:

测试主体应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内测试。


5、申请测试


上海:


初审:单个测试主体申请进行道路测试的车辆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5辆。第三方机构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

次审:5个工作日内通知测试主体到指定封闭测试区进行实车检查及试验,审查测试主体提供的测试车辆及相关功能与申请材料描述内容的一致性,并出具封闭测试区实车检查及试验报告。

再审:推进工作小组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进行论证,并依据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核。

结果:推进工作小组向通过审核的测试主体颁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附件6)、测试标识及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明确测试车辆、测试周期、测试路段、测试驾驶人、测试项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每辆测试车辆对应固定的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互换。测试周期一次不超过6个月。

(五)测试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测试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申请,向第三方机构提交道路测试延期申请表(附件7),延期申请时长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

(六)测试周期结束后,测试主体于3个工作日内将测试标识及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交予第三方机构保管,第三方机构定期统一上交推进工作小组。

(七)道路测试环境分级逐步开放。测试主体申请更复杂道路测试的,应提交前一级道路测试环境评估报告,经推进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准予开展下一级道路测试环境的相关工作。


北京:


初审:第三方授权机构应于收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

次审:材料初审合格后, 第三方授权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审查,确认测试主体提供的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及相关功能与材料描述内容一致。

再审:专家评估会后五个工作日内, 通过专家评估的测试主体取得由联席会议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出具的审查意见及自动驾驶测试标识。

结果:测试主体持审查意见,应于三十日内按照临时行驶车号牌办理要求,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测试车辆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点评

最大的不同是发放测试车牌号的不同,上海由推进工作小组发放,而北京则是明确由本市交管部门。


6、测试管理


上海:


为保证测试安全,测试驾驶人每工作2小时应当休息0.5小时,且每人每天累计进行测试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方机构应当暂停测试主体的测试计划,推进工作小组必要时可以取消测试主体的测试资格,测试主体应当及时交回测试标识和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认真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

(一)推进工作小组认为测试活动具有重大安全风险的;

(二)测试车辆有闯红灯、逆行以及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可以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拘留处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车辆毁损等严重情形,测试车辆方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北京: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臵记录的运行数据应保存不少于三年,以备第三方授权机构检索调阅。


点评:

上海提出了测试驾驶员的劳逸结合,北京提出了数据记录保存三年。


7、事故处理


上海:


第二十四条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测试车辆方经依法认定有过错的,应当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测试驾驶人或者测试主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测试车辆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事故时,测试驾驶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二十七条 测试主体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将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结果及完整的事故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第三方机构,同时第三方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推进工作小组。


北京:


测试车辆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测试主体应在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臵的记录数据上报给第三方授权机构。测试主体应在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十个自然日内,向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交《自动驾驶测试车交通事故报告》。


事故责任认定后十个自然日内,测试主体应向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交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原因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


测试主体提交交通事故处理完结相关证明,可再次向第三方授权机构申请恢复测试。


点评:

上海单独将事故处理拎了出来,在责任认定上双方基本相同,只是在提交报告以及审核,后续测试主体的恢复测试方面各有不同。


8、路测之分


上海: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车、路、人、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相应级别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根据系统请求,驾驶人需要提供适当的干预;高度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驾驶人提出响应请求,驾驶人可以对系统请求不进行响应;完全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操作,不需要驾驶人介入。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北京:


自动驾驶功能是指自动驾驶测试车上,不需要测试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测试驾驶员操控行为使车辆完成安全行驶的功能。自动驾驶功能包括自动行驶功能、自动变速功能、自动刹车功能、自动监视周围环境功能、自动变道功能、自动转向功能、自动信号提醒功能、网联式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等。


自动驾驶系统是指能在某一时段执行自动驾驶功能的系统。机动车辆仅含以下机动车辅助类自动化系统不属于自动驾驶系统:主动安全辅助系统、电子盲点辅助系统、防撞系统、紧急制动系统、停车辅助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车道偏离报警系统、交通堵塞排队援助系统等。


(五) 测试驾驶员是坐在自动驾驶测试车驾驶座位上的人员。

(六) 测试相关人员是指在自动驾驶测试车行驶时,坐在除驾驶座以外的车座上,执行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计划的人员。

(七) 物理驾驶模式是指在非自动驾驶功能时,测试驾驶员用物理方法驾驶车辆的模式。

(八) 脱离自动驾驶功能是指自动驾驶测试车退出自动驾驶的模式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负责本办法的最终解释。


点评:

上海和北京政策虽然名字不同,但意义相同,只是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上海的智能网联车测试涵盖了自动驾驶的所有等级,而北京的测试规范则是只针对通俗意义上的L3及以上的自动驾驶。


另,上海的政策规定了有效期限,北京并无规定。当然这并无大碍,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的管理小组。


结语


北京上海的自动驾驶路测法规简单的对比如上,对比完两个文档,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上海的政策相对更细致,且较为中规中矩,而北京的政策相对给的自由度大一些,对很多的细节并未给出详细界定。


北京作为中国自动驾驶路测政策首个尝鲜的城市,给大家起到了一个指引的作用,后续的追随者可根据前者的做法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高工智能汽车》从一些渠道了解到,上汽和蔚来已经获得路测的牌照,二者很可能是国内首家和次家获得路测的厂商。相信后续会有越来越多的厂商获得牌照。


末了,深圳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科技创新桥头堡,还未推出自己的路测政策,而相比上海和北京甚至广州,深圳在吸引自动驾驶公司的魅力上,从实际的效果上似乎还差一点。希望深圳能够快步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