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西经济部发布第505号法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新的乘用车子午线轮胎,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终裁结果显示,该国准备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165厘米、175厘米和185厘米。

涉案企业征税表

生产商/出口商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佳通轮胎

1.25

玲珑轮胎

1.54

中策橡胶

1.54

昌丰轮胎

1.29

昊华轮胎

1.29

龙跃橡胶

1.29

延长橡胶

1.29

恒丰橡塑

1.29

三角轮胎

1.29

肇庆骏鸿实业

1.29

锦湖轮胎(天津)

1.29

华盛橡胶

1.29

赛轮

1.29

永泰

1.29

其他公司

1.77

资料显示,2008年7月10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立案调查。

2012年8月24日, 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8年7月27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此次调查的申请人,为巴西全国轮胎产业协会(ANIP)。

其反倾销复审调查期,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至2017年。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巴西作为金砖国家之一,拥有巨大的轮胎市场。

不过,其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调查持续多年,且涉及各大类产品。这对中国轮胎出口当地市场设置了很高的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