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Joost Vantomme先生介绍了欧洲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政策、激励措施和各相关行业开展的合作,以及对中国产业界的合作建议等,谢谢。
接下来,有请交通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先生,他的演讲题目是《法规政策框架下的城市出行》。
张柱庭:各位大家中午好,很高兴参加这次会议,给我的题目是讲一下汽车下游出行的问题,实际上我们平时也老做关于自动驾驶汽车法规的储备工作,自动驾驶汽车下一步牵扯到很多交通法规的,刚才听了一下,好像跟我们中汽研标准中心研究法规部分由一部分是一致的,有一部分还真是不一致。比如说刚才介绍的《公路法》是禁止做路试的,但是里面说《公路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可以,但是《细则》已经废除了,所以看一下下一步,剩下我就讲约好的主题,就是“政策法律框架下城市出行”。
出行问题分为机动车出行和非机动车出行,这个办法目前法律法规的态度是什么?目前还没有整体道路的运输法,现有的是《道路运输条例》,《条例》还不调整城市交通这一部分,只有在其他法律法规里找到一些关于机动车出行和非机动车出行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前两天发布的共享单车政策,标题就是鼓励并规范,鼓励两个字就是从法律条文里来的,所以它的态度是很明确的,我们政策法规的语境你看到它是一个词,但是它有特定的语境,比如说促进某某行业健康发展,背后的语境是什么呢?你这个行业有病了,所以要让你健康发展。但是如果说规范发展,是说你这个行业是在发展但是中间出了一些问题,如果是写鼓励是要给积极的政策推进它的,这个就是特殊的政策预警,所以鼓励非机动车工具的出行,将来政策是要服从法律的。
机动车出行里面,我们又分为燃油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的出行方式,两种方式的法规依据是什么?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里,第50条规定国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对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的机动车是要采取积极措施推广应用,这就是法律的态度,这里回答了一个问题,大家关注的就是城市控制燃油机动车是否合法?这答案已经出来了是合法的,但是仅限于控制燃油机动车,不包括非燃油车,所以大家看到以北京为代表,始终在控制燃油车,但是新能源车又是鼓励的,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就是从这儿来的,所以新能源车看来政策上、法规上是给积极的态度。
第三个分类的办法,《节能法》里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型环保车,鼓励开发清洁燃料,另外提一下国务院的文件,这是2016年的58号文,这个里面有一句话就是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所以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投放的时候是有优先使用地位的。公共交通这部分目前规定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这个是《节约能源法》里规定的,另外《大气污染防治法》里也规定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比例。
交通运输部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里,对这个比例有给了一个界定,公共交通占激动化出行比例要求达到60%左右,这个比例已经有相应的政策了,要求燃油机动车出行的部分,公共交通分担率要达到60%。随着地铁再加大一下,比例还是能达到的。出租汽车它的运营方式、产业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巡游出租汽车,另外一种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就是网约车。这一整体对出租汽车去作为出行方式的,它的政策态度给的是文件依据,2016年58号文,给的定位是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给的地位很清晰,是补充,不是主要的方式。
由于叫补充就决定了政策态度是什么,就是城市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出租汽车有量的控制是有法规依据的,这是出租汽车的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就是我们平时出的顺风车,这指的是服务提供者提前公布自己出行信息,出行的线路相同,线路相同的人允许分半成本,这种方式由于它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所以给的政策态度是鼓励并规范发展,这种方式是我们国家先行政策里认为真正汽车共享,所以要鼓励。
这里最大的突破从国家层面的政策看,最大的突破就是去年的这份文件,就是把过去的传统理念颠覆了,过去传统的理念认为只要给钱就算经营,如果给的是私人小客车合成分摊出行成本费用不仅是合法的,不会收到打击,而且还要受到鼓励,这是最大的变化。第四种方式是汽车租赁的出行,七座以下的汽车是划成出租汽车经营的,超过七座的分为两种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这都是提供驾驶服务的,如果不提供驾驶服务的就是纯粹的裸车叫做汽车租赁,经营性的汽车租赁目前国务院的正式文件要求交通运输部负责进行行业管理。但是怎么管,用什么方式管,目前的法律法规是空白的。
政策这几天刚刚发布了政策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这是这份已经有的,但是具体到底未来采取什么样的管制措施尚未定论。我本人很荣幸负责参加这一部分法规修订工作,这一块是政府进行管控还是放宽管治?还是干脆不管?备案就行,始终有争议。另外也要纠正一下社会上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社会部门喜欢管控,喜欢审批,多处地方的管理部门目前不希望自己管控。所以这个概念有一点相反,这是汽车租赁。
民间的汽车租赁目前没有管制,双反按照《合同法》,汽车租赁相互签租赁合同,剩下其他的燃油车出行方式,这些方式都不是主流方式,这就是我们介绍国家目前关于出行涉及到车有关的政策法规,我相信我们未来的交通法规涉及到政策出行,它的法律会越来越科学,我的内容就介绍到这儿,谢谢大家。